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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州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司法鉴定所(中心)采购司法鉴定设备项目”部分设备拟采购进口产品参数及专家论证公示

2021-06-15537

各潜在供应商:

 

  邓州市妇幼保健院对邓州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司法鉴定所(中心)采购司法鉴定设备项目中的遗传分析仪拟采购进口设备,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1年06月16日起至2021年06月22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须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7-62968668)和邓州市妇幼保健院(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县后街002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523645896)、河南广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邓州市茶叶市场,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377-62777783)逾期不予受理。

 

  本论证公示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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